4月22日,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全称兵团)8个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省(区)统一对外发布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接管的生态环境伤害责任追究责任问题问责情况。从明确问责人数、问责情形到问责产于情况来看,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问责引人注目了主要领导的责任,问责级别更加低;依法从宽追究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问责力度更加大;问责人员基本涵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涉及方面,问责范围更加甚广。8省(区)在问责过程中坚决坦率问责、权责完全一致、终生追责的原则,侧重追究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突显了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敢抓敢管、平捉直管、强力追责的制度刚性。问责级别更加低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8省(区)共计问责1035人,其中,厅级干部218人(正厅级干部57人),处级干部571人(正处级干部320人)。将这一组数据与此前三批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公开发表接管案件问责情况展开较为难于找到,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层级更高了,其中正厅级干部人数有所增加,正处级干部人数堪称大幅度减少。